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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22】 【来源:】 【阅读:次】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批转2017年市直学校(单位)预算的通知》(莆教财〔2017〕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全校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拟定全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三)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决定》的要求,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四)管理和指导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制定全校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招生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教育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编制“三类“(听障、视障、智障)残疾学生)”招生表和确定当地符合条件的儿童的入学年龄和招生审批。

(六)按照财政局每年的财政用款批复,管理好使用好上级下达的市级及省级教育经费。同时贯彻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好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

(七)主管全校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执行好学校教师职务聘用制度和表彰奖惩工作,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政法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承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的主管部门为莆田市教育局,未设立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80

72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学校将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理念,要把人文关怀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以质量作为衡量和评价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标准,为此我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校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最直接的是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把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教育平安,校园和谐,作为我校工作的重要任务。

2、牢牢把握教学这个主旋律,牢牢牵住教学这个“牛鼻子”,努力形成“人人讲教学,事事为教学,时时想教学,处处抓教学”的校园风气。

3、逐步完善领导机构,建立一支会用心,会用脑,能吃苦,能吃亏,“精干、协力、高效”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实施层级管理,放手“权力”,强化“责任”。

4、立足生源实际情况,进一步坚定办好特殊学校的信念。推进普特融合,不断提高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

5、规范财经行为,勤俭节约办教育。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

6、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民主管理,阳光行政。问政于师,问需于师,问计于师,拓宽言路。逐步向上争取教职工待遇,提升班主任素质,强化班级管理。最大限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始终重视学生管理。狠抓行为规范,消除安全顽疾,防患于未然;丰富课外活动,实施文化浸润。确保两操正常开展;探讨学生自主管理,实施自主管理,让学生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

8、不断实现校园绿化、文化、亮化。坚持不懈地做好环境卫生,教室宿舍卫生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和环境育人作用。

9、争取新综合楼尽快建设。

10、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1、加强工会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全校齐心协力共创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12、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努力创建市级文明学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本级收入预算为913.71万元,其中:一般公用预算拨款840.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73.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80万元,公用经费56.30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0.75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1.52,其他基本支出7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本级收入预算为913.71万元,比2016年减少6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为840.22万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每生6800元提高至7600元),比2016年增加39.88万元,而2017年中上年度结转比2016年中上年度结转减少103.51万元(2016年结转剩余较多)。2017年部门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3.7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0.22万元,比2016年增加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每生6800元提高至76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3.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912.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677.15万元,包括工资薪酬、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其他人员支出(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1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过节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助学金、以及其他补助(学生10个月交通费补助及艰苦教师津贴);公用支出69.08万元,包括教育院校生均公用经费为56.81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0.75万元及其他公用支出11.52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经费);其他基本支出7万元,为保安工资及社保。

(二)上年结转资金73.49万元,其中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小计70.90万元,包括市直学校增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9.7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1月份按分配方案发放该笔项目资金),学校奖励性绩效30.30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2016年下半学年奖励性绩效),助学金1.32万元(用于发放下半学年优秀贫困学生的助学金),教育院校生均公用经费0.51万元(用于年初办公室零星采购),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上年结转1.59万元,用于2017年初零星修缮工程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无变化。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我单位为财政核拨的一般事业单位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9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预算公开总表.xlsx

附表:3-1 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3-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7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无数据)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7年2月22日